·福建新闻网-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主办   
首 页|导读|今日要闻|图片中心|福建新闻|地市新闻|福建政务|曝光台|新闻热评|中新社记者看福建|中新视频|中新杂志|专稿专注|系列报道
海外乡亲|财经要闻|社会民生|警界快递|台海要闻|港澳传真|福建风情旅游|健身美容|寿山石鉴赏|文化娱乐|教育|体育|房产大观|汽车时尚
■ 本页位置:首页
继福厦之后 三明市通过语言文字评估认定

2008年04月25日 09:18
稿件来源:福建日报

  经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备,三明市近日通过语言文字评估认定。这是福建省第一个通过此项评估的二类城市。此前,福州、厦门两个一类城市已通过语言文字评估认定。

  三明市历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,早在上世纪50年代,所辖的大田县曾被树为全国推广普通话的红旗。近年来,三明市将创建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,把推广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、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工作,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改善,市民语文素质普遍较高。(记者 薛希惠)

 
编辑:沈静】
:::相 关 报 道:::

 

 >>站内搜索
版权所有(C) 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 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东三港路三号 联系电话: 0591-87801295 广告热线:0591-87801295
本站中文实名:福建新闻网 :www.fj.chinanews.com.cn(www.fjcns.com) 技术支持:中新网技术部
[闽ICP备05002059号]